成则英律师亲办案例
马某运输毒品罪(无罪释放)
来源:成则英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5-26
浏览量:174

基本案情:犯罪嫌疑人马某因为携带毒品265克海洛因在火车上当场被抓获。检察机关以马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。

主要证据构成:1.被告人马某自己的供述

2.同案人的供述

3.毒品检验科学技术鉴定书

4.物证毒品海洛因的照片

5.查封扣押笔录

律师的质证和辩护意见:由于我国的刑法规定,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,只针对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这八类重罪承担刑事责任,对于运输毒品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。故请法庭依法宣告被告人马某无罪,尽快予以释放。

最后判决:被告人马某无罪释放。

辩护成功之处分析:刑法修改后,在毒品犯罪中,贩卖毒品和运输毒品之间出现了很大的差别。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,对运输毒品罪不承担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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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成则英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304*********8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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